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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“国考”报名截止:新增不得报考情形 彰显严把选人用人关

    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 2019-10-26 二维码分享

      10月24日18时,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0年度公务员招考报名截止。这是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实施后*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,涉及中央和国家机关86个单位、23个直属机构,共13849个职位,计划招录2.4万人,较之2019年增加近万人。

      与以往相比,此次“国考”的报考要求更加细致,*明确了被开除党籍、公职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等不得报考。

      早在2018年12月29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公务员法,第二十六条公务员录用条件中就明确新增“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”和“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”不得录用。此次“国考”报名新增不得报考情形,正是落实法律法规要求,从源头上**国家公务员队伍纯洁性的重要举措。

      与此同时,2020年度“国考”招录将继续突出政治要求,加大政审考察力度,考察时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、政治立场、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,确保新录用公务员政治素质合格、道德品行良好。

      严把选人用人关,“国考”只是一个缩影。

      2019年3月,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进一步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。比如,强调党委(党组)及其组织(人事)部门“切实发挥把关作用”;增加“凡提四必”、党委(党组)书记和纪委书记(纪检监察组组长)在考察对象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“双签字”等要求;在“讨论决定”部分专门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等。

     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,是防止“带病提拔”的一个关键环节。早在2016年8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的意见》就对“凡提四必”作出明确规定,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“必听”,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、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“必查”。在2018年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291人次,为高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把好了“入门关”。云南省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,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、廉洁上有硬伤的一律排除,今年上半年,研究回复意见807人次,对6人作出了不宜提拔或重用的意见建议。

      严明换届纪律也是重要一环。在2016年以来的省市县乡换届工作中,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警示教育,实行全程监督,畅通举报受理渠道,对不正之风“零容忍”,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、内容具体的举报,及时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查处,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。浙江省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突出问题抓整改、紧盯突出矛盾抓化解、紧盯重点村社抓保障,先行扫清影响换届工作的突出问题,同时开展专项督查,严格审核把关,有效防止“带病参选”。(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郭兴)

    【编辑:刘欢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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