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社上海5月8日电 (记者 姜煜)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8日会同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、上海银保监局、上海证监局、上海市金融工作局,共同发布了《全面推进中国(上海)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50条措施),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再添新动能。
“50条措施”是对之前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,也是对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今后一个时期金融业发展的具体规划,从落实对外开放、强化制度创新、培育金融体系、服务实体经济、加强服务保障五方面提出了创新举措,着力推动外资机构“来得多”、金融创新“走得远”、金融品牌“打得响”、服务实体“干得好”、金融资源“留得下”。
临港新片区正式揭牌以来,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高度重视支持新片区金融改革先行先试,今年以来,采取联合制定新片区贷款贴息办法、鼓励信贷支持、允许新片区符合条件的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等一系列有力举措,精准支持新片区重点产业发展。
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还发布了新片区**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、启动新片区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等金融制度创新,这两项政策已于5月1日起推广至上海市产业链供应链和外贸企业,临港新片区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的引领作用已初步显现。(完)
【编辑:苏亦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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